远安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 公告【2人】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50号)和《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远安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全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2人,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详见《远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需符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3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二)报名地点:远安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公卫股(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306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执业资格证书、《远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资料原件。
(四)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远安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办理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80分。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带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果将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
五、体检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远安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不良反映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依次递补。
八、聘用备案
(一)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纳入大学生村医队伍管理,并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远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12190;举报电话:0717-3812318。
远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9日
来源:http://xxgk.yuanan.gov.cn/show.html?aid=11&id=151890&de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