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社会招聘公告
荆州经济技术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位于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58号经开区管委会院内。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住房保障、建筑施工、市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制订市政设施建设规划、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负责编制交通规划,负责交通管理、公路建设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5人。
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5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招聘岗位信息汇总表
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技能及经验;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适应高强度的工作;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并愿意接受岗位测试和征信调查;
6.符合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录用管理的其他相关政策及规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生;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通知—笔试-面试-背调、体检-聘用。
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开发区曙光路2号A3栋荆州经开区双创中心411室(湖北澜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2)网上报名
邮箱地址:hblh01@foxmail.com(hblh01为“湖北澜海”首字母+01,所需资料电子版PDF格式按序命名后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2024年11月23日9:00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报名时,考生应将以下规定材料添加至压缩包: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页面);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4.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职业证书(如有);
6.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不按要求上传资料的人员一律视为报名不成功,请完善全部资料后重新上传至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三)通知。
通知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00至2024年11月29日17: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将由招聘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联系,请所有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查收后续招聘事宜相关通知。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9:00-11:00。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40%。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采取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9:00-12: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60%。面试采取开放式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放弃的考生成绩默认为0分。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的平均分。
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进入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背调、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成绩及面谈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背调和体检的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经开区住建局指定医院及项目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对背调和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背调和体检中放弃或者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录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执行有关规定的薪酬待遇,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二)人员一经录用后,基本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工作范围、工作区域、工作地点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分配安排。
(三)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培训,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经开区住建局全程监督下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716-8333787
招聘咨询电话:0716-8800340/15826530473 田女士
文章来源:http://zwgk.jing-zhou.gov.cn/37363/110220243/t128220243104/536186.shtml